《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公平公正。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金融资源配置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匹配保证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聚焦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增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意识和能力扩大对民营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完善对民营企业的纾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实现“六稳”目标。
——压实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促进本地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让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标本兼治。在有效缓解当前融资痛点、堵点的同时精准分析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背后的制度性、结构性原因注重优化结构性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支持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抓紧推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