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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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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早在一年前就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企业网站SEO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早在一年前就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足见相关部门对其审慎。广告是互联网最基础的商业模式占据互联网行业收入的半壁江山。这一办法对互联网广告方方面面的规则进行了明确对广告主、广告平台有更严格的要求不少互联网常见问题的解决有了参考准绳。这一办法的出台将对整个互联网行业造成深远影响。

1、电商平台各种推广属于广告

工商总局《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结果页面中的推广信息例如“掌柜热卖”广告将被纳入广告范畴管理。除此之外电商平台还有许多形式的广告比如爱淘宝页面、热卖单品;再比如京东搜索结果页面的商家精选;还有一些平台的站内搜索功能比如58转转的“精准推广”服务。这些原来书面上不叫“广告”名称各异的推广信息同样会被纳入广告法范畴电商平台可能需要调整期展示样式并加强对广告的审核。广告是淘宝等非自营电商平台的核心商业模式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对电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2、搜索引擎推广服务属广告

工商总局《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今年上半年网信办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百度、360、搜狗等各大搜索引擎均已在付费搜索内容上标识“商业推广”字样以进行明显区分并且信息审核质量也有了较大提升。新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搜索推广属于广告之后“推广”字样必须更改为“广告”搜索引擎企业还需加大广告审核力度以避免违反《广告法》和《暂行办法》估计会有更多广告主和广告内容会被百度置之门外了短期内收入还会有所影响。

3、禁止条款影响多个行业

新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还有“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4、原生广告优势依然存在

移动互联网时代因为手机屏幕太小能展示的广告十分有限因此融入到搜索结果中、信息流内容中、新闻资讯中的“原生广告”就很受欢迎:它们不占手机位置与非广告内容看上去很像很容易吸引用户点击转化率更高。现在几乎所有广告平台都有原生广告。新的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区分广告内容会不会影响原生广告呢?当然会标志之后用户点击前就会犹豫了转化率会有折扣。不过原生广告在展示样式上还是可以接近整体网易新闻客户端等平台的原生广告现在就已经有“广告”标志效果依然很好原生会被影响但优势还是会保留。

5、弹窗效果将大打折扣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这简直是大快人心许多传统网站尤其是门户网站会弹出全屏广告必须停留几秒才自动关闭有的还有个“关闭”按钮你点击之后却会进入广告页面这类广告以后是不能继续了用户可以随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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